一、破碎各工序的主要目的是:
(1)為下一步礦物加工做原料準備;
(2)方便固體礦物的運輸或儲存;
(3)提供產品,如人工制砂、建筑用石料等。
二、破碎各工序的分段
由于各類破碎設備的型式、結構和規格不同,不可能由某類某規格的單段破碎設備完成整個固體礦物粒度減小的個過程,因此必須合理的選擇破碎機的型式、結構和規格,并合理分配各段破碎機的破碎比。破碎作業通常按下述分段進行:
(1)粗碎(第一段破碎)。露天礦一般給料粒度2000mm~1000 mm,大約破碎到300 mm左右;井下礦一般給料粒度為600mm~350mm,大約破碎到250mm~125mm。
(2)中碎(第二段破碎)。給料粒度400mm~125mm,大約破碎到100mm~25mm。
(3)細碎(第三段破碎)。給料粒度100mm~25mm,大約破碎到20mm~5mm。
(4)超細碎(第四段破碎)。給料粒度50mm~25mm,大約破碎到6mm占60%左右。
三、破碎機理
這里介紹的破碎設備均為對礦巖施加機械力的作用而破碎,如擠壓破碎、劈裂破碎、折斷或彎曲破碎、磨碎(施加剪應力)破碎和沖擊破碎等。一般地說,礦巖的抗壓強度均大于抗拉強度、抗彎強度和抗剪強度。破碎機械往往是以一種方法為主,以其他一種或兩種方法為輔來破碎礦巖。